集团党委关于评选先进党组织、优秀共产党员、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

党务动态 2006.06.09
一键分享

农业总公司党委,各直属公司支部:

2005年以来,集团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,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思想为指导,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,不断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,发挥战斗堡垒作用,调动广大党员生产和工作积极性,为经开区及集团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。为表彰先进、树立典型、交流经验、互相学习,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,集团党委决定,在“七一”前夕,评选和表彰一批先进党组织、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,并将从中推选出部分先进党组织、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,参加党工委在全区范围内组织的评选表彰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条件

(一)先进党组织条件

1、认真学习和贯彻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及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,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,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作用。党组织班子政治素质好,团结协作好,作风形象好。能团结和带领党员群众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,单位在考核期无重大质量、安全事故。

2、重视党组织自身建设,遵守党的各项制度,支部班子健全,分工明确,团结协作,工作有实效。在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,坚持高标准、严要求,制定并实施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。

3、党员管理和思想教育工作成效显著,按时足额缴纳党费,重视支部建设和组织发展工作,支部工作记录资料齐全。

4、认真做好员工思想政治工作,积极化解各类矛盾,关心员工生活,自觉维护稳定。认真学习并践行“八荣八耻”社会主义荣辱观,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。关心和指导工会、共青团工作。

官方公众号